@TianghoiBeh

如果今天180多位园主是马来人🤔政府马上就出地契了🤭还会拨款每位园主一千万?你们相信吗?我相信👍

@TianghoiBeh

亚依令补选华人一定要0票投巫统👍是时候教训巫统和阿克马的最好机会👍错过了就没有了👍👍

@kooikim7977

很赞同阿耀的分析, 以情以理当局魯莽砍树是野蛮行为!(为什么先前不发出警告给农民知道, 等这一邦的榴梿成熟后,农民卖到钱后才执行砍树呢!?)而是等到将要丰收时刻才來砍树!?簡直橫蠻之至毫无商量余地的做法!这公平吗?

@Jjyebzk1233

大家看到的是榴莲树不见了,我看到的是一整个山头的热带雨林和动物不见了。

@joy55100

财团是穿黄衣的lo, 大家心裡都董

@yeewengchiang3295

這裡很多人留言說,農民/農商是如何如何違背政府當局等等的。我們就把這件事說成是市政府和農民/農商兩方面單純的“合法或是不合法”的衝突罷了。但是我們忘了,這裡還有第三方牽涉在內,就是這個什麼 “財團”夾在當中。我記得事件的一開始就是由這個財團要收回這些地而開始挑起的。為什麼市政府會站在他們這邊的?我記得當他們一開始來收地,甚至立起欄杆不讓農民進入這些榴槤地的時候,也是示出什麼政府發出的官方批准的合法文件。為什麼“財團”是可以得到”合法性“而農民不能呢?合法不合法誰說了算?根據什麼標準?那位高官簽名批准的?市政府和財團的關係是什麼?是不是很多“謎團” 呢?我們可不是第一天在大馬出生的吧?這種事大馬可不是第一次發生的吧?這背後是不是有什麼“交易”?難免令人懷疑吧?

如果說,今天政府要收回地,給人民合理補償,然後讓某財團來發展公共建設(起高速公路等)那還可以說的過去。現在這個榴槤財團要強硬收購這些地,純粹是為了可以買賣榴槤賺錢,這是什麼公眾利益呢?(印度廟事件也很相似,有一個什麼大財團牽涉在裡面。)

為什麼財團為了買賣榴槤賺錢想擁有這塊地是合法的,
而農民/農商為了買賣榴槤賺錢而想擁有這塊地卻是不合法的。
為什麼會有這種雙標的呢?

政府的存在是為了服事人民,還是服事大財團的呢?服事大財團的背後又有什麼呢?

令我想起審死官裡周星馳的一句話:“只許州官放屁,不准百姓拉屎“。。。

@stevenyip2631

我小时候的家是一个非法木屋。后来地主要把地发展而因此我们要搬走。 不过,地主给每屋800元的搬迁费。

@enzomalaysia

Akmal 不是也有帮没license 的 ballon seller 吗?

@richiek3577

过千株生长了2/30年的猫山王树,不只是农民的心血更是国家的财富宝藏。
试想想,每年每株可产100科果实,每科2公斤,每公斤RM30, 每株的经济效益可达RM6千。1千株树,每年可收入RM6百万,知道这个数字可以养活多少人吗及带动多少经济活动?而且,种一科树不能一年就可以长成及产出,最少要10年左右,这10年代表RM6千万白白消失。
政府的处理方式是摧毁农民的心血及国家的财富,再说如果农民与政府还在进行法律过程,就应当让程序走完再决定。在情在理,就算农民败诉,也应当体恤及给于适当补偿,也应当把树保留。有很多方案,为什么要摧毁这种最损人不利己的方式处理?这是个大浪费及没有智慧的做法,我们的政府及公务员是为国家及人民办事,这个做法很难让人接受。

@rickylim6017

废田无人耕,耕了有人争。印度廟才多大的地。。

@jakelim69

可以不要一直提這只爛馬,報其它的好啊!聽到這只爛馬就要吐

@phandes

全世界都知道我们政府对非木都是无情的,好的政府肯定会支持人民开阔更多的地来帮助增加国家的收入,实在是愚蠢至极。

@Mhot-ix5rc

对的说得对!

@我懂我长得丑只有把身

彭亨苏丹已经说了要遵守法庭的判决。上诉已经被驳回了,当然拯救团还可以继续上诉。但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,执法单位也是听从命令

@sweettinteh2173

人在做  天在看

@victortay4612

唉....
讲太直接怕中事.
这财团可不是和印度庙事件的财团一样...
太难了...

@hshshbsbsa1073

若是非法地,我不会投资(种植)太多,如果是全无租约文件的地,地主可随时拿回整塊地,有合同注明租期多少年就根据合同办事,大家不必争论。

@pzkpfwleong2942

癫马那个废人不必去理会 ;那些小园主现在争取的是更好补偿 ?或是妄想可以维持现状继续种榴莲 ?不可能赢得过王室

@EngbooyOng

誰对誰錯都好.把樹砍掉.心里好痛

@chankwaiting8002

如果是非法地我是不会大种植,自己应该知道年虽然老板让我种植,到时候他不在了儿女接手肯定会叫我离开要拿回这些非法地,